为了提升生源水平,加强拔尖革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方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最新的推免工作需要,结合我校实质状况,特拟定本方法。 1、申请条件 1.拥护中共的领导,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考虑,有较强的革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剖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拥有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学习成绩出色,英语水平优良,获得所在学校2025年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管理软件”(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管理软件”)公示备案推免名单为准。没不及格或重修科目,且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情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需要。 2、接收专业 我校部分全日制专业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请参阅研招网《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3、接收程序 1.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推免章程需要,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管理软件”(http://yz.chsi.com.cn/tm)进行在线报名。 2.各招生学院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管理软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公告。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确认,并依据学院安排按时参加复试。 4、复试与录取 1.复试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就等)复印件。 申请人需要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提交的信息虚假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2.复试 复试由各招生学院具体组织推行。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底,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公告为准。复试工作方法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gs.zufe.edu.cn/)。 3.录取与入学 (1)各招生学院依据考生复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等考核结果确定拟录起名字单,经本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拟录取者在“推免服务管理软件”按需要准时同意待录取公告。 (3)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起名字单,并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任何异议,将准时查明状况并公布结果。 (4)拟录起名字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上报浙江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5)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5、学费和奖助学金 1.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0000元/年,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 (3)专项奖学金:包含社会奖学金和励学奖励计划。社会奖学金的具体名字、奖励额度、评审方法等由设奖单位和我校协商决定,成本由设奖单位承担。励学奖励计划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获得高水平科研成就,在学科及革新创业竞赛、学位论文评选中获奖,考取博士研究生及赴国(境)外访学等状况,奖励标准与评定比率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励学奖励计划管理方法》。 (4)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为100%。
6000元/年,根据10个月,600元/月发放。 (5)“三助一辅”职位助学金:包含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助学金。 6、其他事情 1.学校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规范,做好复试录取方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名字、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途径等推免招生要紧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 2.咨询、监督与申诉途径。研究生招生办:0571-86754635;纪检监察办公室:0571—87557163。 7、附则 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讲解,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浙江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最新有关文件公告规定实行。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3日